傳統環境作為國族國家的文化遺產
到了1970年代初期,開始有人在不同的文化領域對國家官方的文化論述提出挑戰。他們認為官方主流的文化形式和人民生活完全脫節,忽略了在地現實的社會經驗在文化上的再現,因此提倡以反映常民文化與在地歷史的鄉土主義。在文學的領域中,鄉土運動的作家便大力主張當代文學的主題與形式應該建立在台灣人民生活的經驗上,而非西方的現代主義或是國民政府所倡導的教條式「中華文化」。在藝術的領域中,鄉土派的畫家開始描繪常民的社會生活與生存地景,而鄉土派的舞蹈家則嘗試將在地歷史與在地文化融入現代主義的舞碼之中。懷著類似的信念,開始有一些建築師與建築學者發現台灣鄉土建築的重要性,這些建築在過去數十年間完全沒有重視過。以下本文將討論建築上鄉土主義對歷史保存倡導者的影響,以及台灣歷史保存的概念形成的過程。
(一) 早期歷史保存論述的發展
70年代歷史保存論述的形成,與知識份子對於地方感的追求有關。而對地方的追求,則與這些知識份子和西方現代社會的接觸有關。在當時那個政治高壓控制的年代,能和外在的世界直接接觸,是一個很獨特的經驗。他們的海外留學經驗改變了他們對台灣本地營造環境的看法。由於和外在的世界有所接觸,他們開始意識到自我文化認同的問題。在60年代,由於國家在文化與思想上的管制,現代主義和反共主義成為主導文化生產的主要綱領,特別是在文學、藝術、與人文學科方面(陳昭英 1998)。在這個情境下,戰後初期的知識份子對於在地的民間文化與傳統幾乎是不屑一顧的。然而,有了在海外留學的經驗,有部份的年輕知識份子開始發現對他們來說,自己成長的環境才是最有意義的。
舉例來說,早期歷史保存運動的領導者、同時也身為觀光局官員與環保作家的馬以工便曾經如此描述她對台灣這個成長環境的感覺:「很久以前我也相信一些說法,像是『藝術無國界』、『世界公民』、『在美與在臺灣只要愛國都一樣』,我可以拿著相機拍自由女神,拍佛蒙特州的楓葉,但是很奇怪的是我在美國三年,竟然寫不出一個字」(馬以工 1991; 陳昭英 1998)。馬以工在此表達的是在藝術創作過程中,獨特的鄉土經驗與生活對創作者的重要性。懷著這種對於鄉土的熱情,馬以工在70年代回到台灣推動她對歷史保存與自然保育的理念。對她來說,傳統的營造環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人們可以以之為媒介來了解歷史。
除了馬以工之外,另一位歷史保存的主要提倡者畫家席德進在鄉土的文化與傳統中找到了創造力的來源。席德進早年曾至美國與法國等國去學習現代主義的繪畫技巧。和馬以工一樣,席德進也發現若失去了台灣的依附之情,他就無法創作出好的作品(席德進 1982; 葉乃齊 1989)。職是之故,席德進於1966年回到台灣以尋找他創作靈感的泉源。後來,他發現最吸引他的正是台灣的在地建築:「對於一座古屋,我每次去觀察,都感到無比的新奇…它像一本讀不透的書,愈鑽研愈神奇」(席德進 1978; 葉乃齊 1989)。席德進對於台灣前工業化時代建築的詮釋方式在當時是可說非常少見的,因為不管是政府或是大部份的知識份子都將社會與經濟的現代化視為國家發展最重要的目標。因此,席德進的想法與他的畫作,可以說是給知識界與文化界開展了一個不同的視野,特別是在藝術與建築的領域。
啟發歸國知識份子歷史保存觀念的第二個因素乃是1960年代在英美建築與都市學界崛起的風土建築運動(Architectural Vernacular)與城鎮地景運動(Townscape Movement)。這兩支學術思潮是對橫掃全球的現代築運動的挑戰,它們宣稱理想的營造環境的發展必須根植於在地社區的歷史與文化之上。這兩支思潮都隨著留美建築學者歸國而被帶入台灣的建築學界。其中最有影響力且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乃是漢寶德。漢寶德在美國哈佛大學與普林斯頓大學取得建築學位歸國後,即於東海大學建築系擔任系主任。在其系主任任內,漢寶德發行了《境與象》期刊以引介風土建築與城鎮地景的思潮。除此之外,漢寶德也有計畫地在建築學界與文化界鼓吹重視台灣在地營造環境的觀念。例如他鼓勵系內的教授、學生以及研究助理從事台灣本地鄉土建築的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即是華昌琳與迪瑞德在1971年出版的《台灣傳統建築調查》。
另一方面,漢寶德也利用《境與象》鼓吹歷史保存的觀念。在該期刊中,漢寶德持續不斷地發表對台灣鄉土建築的報導。除此之外,該期刊中還包括了兩大類的文章:一是關於非傳統鄉土建築的報告,像是違建區的報告;二是城鎮地景運動主要代表人物作品的翻譯,像是Kevin Lynch 與Christopher Alexander等人的著作(葉乃齊 1989)。這些文章雖然和歷史保存的議題沒有直接的關連,但是它們本身卻意謂了對在地居民營造之鄉土建築的尊重。這種態度對於下一個世代的建築界的保存倡導者有深遠的影響。
除了倡導台灣鄉土建築的學術研究之外,漢寶德也實際參與了幾個古建築保存的修復工作。他乃是在台灣嘗試用「科學方法」來從事歷史保存的第一人。這也就是說在古建築修復之前,他會先調查與考據該建築的歷史源流以及原有的形貌。在1971年,漢寶德完成了板橋林家花園的修復計畫書,這可以說是台灣第一個包含了古建築歷史與形式細部調查測繪的報告書。由於產權的問題,漢寶德並沒有實際參與林家花園的修復工作,然而他運用了相同的工作方法與流程,成功地完成了鹿港龍山寺、彰化孔廟等古建築的修復。
影響早期歷史保存論述的第三條線索是台灣歷史學家對建築史的建構,在此以林衡道與李乾朗兩位學者作為代表人物。林衡道是板橋林家後代,他於1949年受聘為臺灣省通志館顧問,歷任省文獻會委員、北市文獻會主任委員、省文獻會主任委員,前後達27年之久。他在1960年代初期任職省文獻會委員時,就開始從事全國傳統建築的研究,其成果大都發表在《臺灣文獻》這份期刊上。他認為對古蹟的愛是培養愛國情操的基礎,但是當時的社會大眾對古蹟並無任何理解,更遑論愛護古蹟了(林衡道 1995)。為了引發國人對於傳統環境的興趣,除了研究與著作之外,林衡道也利用每年舉辦的史蹟源流研究會,帶領年輕學生實地探訪民間的傳統建築,使鄉土建築在一般大眾眼中成為凝視之物。林衡道在台灣傳統建築上的研究與倡導,為台灣在地建築的在建築史上的正當性開啟了一條道路。
而深受漢寶德影響的建築學者李乾朗則在1979年發表了《台灣建築史》一書,書中將台灣建築的歷史回溯到16世紀,同時並將台灣的建築依年代與風格分期為荷西殖民時期建築、明代建築、清代建築、與日本殖民時期建築。早期的建築學者常常用清朝北方官方的建築形式來衡量,因此並不認為台灣地方建築可以代表中國的建築特色,這種看法正和國民黨政府的文化論述是一致的。然而根據李乾朗的觀點,不論其文化根源為何,只要是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發展出來的傳統建築,在建築史上都有其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李乾朗這本書的書名隠含了一個企圖心:那就是建立台灣為中心的歷史觀點。當時中國大陸的地方性建築研究的書名都是將地方建築稱為「民居」,像是《雲南民居》、《廣東民居》、《浙江民居》等,而從未稱之為《雲南建築史》、《廣東建築史》、《浙江建築史》。相較之下,《台灣建築史》這個稱謂的提出,似乎宣告了一個不同於大中國史觀(在當時是國共兩黨對歷史的共識)的台灣史觀,至少在建築文化上是如此(葉乃齊 1992)。
大體而言,1970年代的歷史保存論述乃是建立於三個前提上而發展的。第一,台灣的傳統建築見證了台灣社會與文化的發展史;第二,傳統建築象徵了台灣在地居民在不同歷史階段文化與技術上的成就;第三,在地居民對於現在仍在使用的傳統建築有強烈的依附情感。正如漢寶德在一次的訪問中所言:「古蹟不僅是個冷凍的、凝固的歷史文物,同時還希望傳統能夠給我們一些活的作用,可以影響我們現代的生活」(何桂馨 1986)。上述前提正是支持這些知識份子在台灣推動歷史保存運動的主要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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