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第七章、歷史保存與社會正義 (之四)

三、公共領域中的多元利益
在左翼的基進抗爭中,不論其議題是關乎建築、都市規劃、雕塑、政治理論、生態、經濟、教育、媒體或公共衛生,「公共」這個論述長期以來一直被用以對抗私人貪慾。它以普遍福利的要求來對抗私有利益,以公開檢驗來對付企業與官僚系統的秘密;它是弱勢團體表逹文化身份的場域,也是社會主義的標誌(Robbins, 1993: x)。既然如此,我們或許可以從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的角度來檢討公共利益的問題。德國的批判理論大將哈伯馬斯(Habermas, 1989: 25-26),將公共領域定義為「一個公共論壇,在這個論壇裡,私人會合成一個公眾,並隨時準備迫使公共權威在輿論的正當性基礎上運作」。他認為19世紀布爾喬亞階級所建構的公領域可以作為公共領域的代表,在他的模型裡,公共領域乃是在國家與市場之外的市民社會中被建構的。
然而,哈伯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最常遭受質疑便是歷史上從未存在過這樣一個場域,因為總是有某些人被排除在各種形式的公眾之外。不管是古希臘時期的圓形廣場(agora)、古羅馬時期方形論壇(forum)或是十九世紀資產階級建構的公共領域,總是有些團體被排除在場外,例如奴隸、女人、勞工階級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弱勢族群(Brill, 1987; Robins, 1993; Deutsche, 1996)。然而對哈伯馬斯來說,重要的並非這個理想情境是否存在過,而是公共領域的運作機制是有助於民主與正義的建構。因此即便19世紀布爾喬亞階級的公共領域是不完美的,但是我們仍可透過更多團體的包容來改善它,使之成為參與式民主運作的場域。在這個重新形塑的公共領域中,參與式民主論者必須倡導異質公眾(heterogeneous public)的理想,在這種空間中,人們可以和不同的人比肩而立,彼此認可、相互尊重,但不一定需要彼此完全了解對方」(Young, 1990:119)。這種公共領域是徹底開放的,也因此總是充滿著各種未知的可能性,產生族群之間各式各樣的碰撞或衝突。
然而這種包容、異質、多元的公共領域模型引發了兩個問題:首先,一旦公共領域徹底開放,是否所有個別團體都可以宣稱它的利益具有完全的正當性?是否會形成不同團體之間新的對立與衝突?在一個權力不對等的社會中,支配者的利益是否無法被挑戰?針對這些問題,本文主張規劃專業者應以社會正義作為終極的判準,因為社會正義是根植在都市規劃理論與實踐中的基本價值。然而在當今多元化的社會中,什麼才是符合社會正義的規劃與政策呢?作者認為我們或可借用哈維所提的幾個主張作為參考的標竿。他認為如果採用社會正義作為主要的切入點,正義的規劃與政策應該符合下列各點的標準(2003: 112-3):
1.            創造一種使得勞動力剝削降至最低的社會政治組織與生產消費系統,。
2.            面對邊緣化的問題,並解放被這種壓迫形式所俘虜的群體。
3.            授予被壓迫者接近政治權力以及自我表達的力量。
4.            要敏感到文化帝國主義的議題,並用各種手段來去除都市設計方案與公共討論中的帝國主義態度。
5.            要能以非排外與非軍事的手段來控制社會,在處理日益嚴重的個人或組織性暴力時不至於摧毀了人民的自我培力與自我表逹。
6.            要注意任何社會計畫對於未來世代以及遙遠他方居民在生態上的影響,並設法緩和它們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換句話說,我們可以拿這些正義的原則來檢視不同團體所宣稱的公共利益是否存在著壓迫其他團體的傾向,正視並排除這些傾向,據以作為各團體之間對話的起點。
第二個問題是,是否一個社會之中只能有一群公眾在單一公共領域中對話?是否只要有機會進入這個官方的、單一公共領域,弱勢族群就能發出自己聲音、自己的觀點,並與其他族群產生平等的互動與對話?近年來有學者開始對這個問題進行探討,例如女性主義學者費瑟(Nancy Fraser)便認為,布爾喬亞模式的公共領域之中「論述互動總是由風格與禮節的儀式來規範,而這些儀式則關聯且標示了地位的不平等。這些儀式的運作以非正式的方式邊緣化女性與平民階級,同時也阻絕了她/他們以同僚身份來參與對話」(Fraser, 1993:10)[1]換句話說,各個社會團體之間的不對等關係並不會因為他們得以同時在一個公共領域中現身而獲得解決。例如在規劃的民眾參與過程中,即使社區居民可以參與都市計畫案的討論,但是面對討論桌上的專業術語與規劃者的專業習氣,社區居民沒有機會以他們的語言表逹他們真正的需求。費瑟因而主張,在結構性不平等仍存在的社會中,各類底層民眾應該在主流的公眾之外形成另類公眾,她稱之為「從屬者的對立公眾」(subaltern counterpublics),在這些平行於主流公共領域發展的另類公共領域中「從屬團體展開了對立論述的創造與流通,藉此形成關乎她()們身份、利益與需求的對立詮釋」(Fraser, 1993:14)[2]簡而言之,從屬者建構對立公共領域的主要目的乃是要以它們作為培力為基地,以便在權力結構性不平等的社會中平衡既有的不平等關係,形成一個在實際上更可能接近哈伯瑪斯所謂的「理想溝通情境」。
如果正如哈伯馬斯的理論模型所言,公共領域是由以私人利益為出發點的個人所形成的,那我們或許可以參考公共領域的論辯來重新理解公共利益的問題。「理性全盤規劃」中的公共利益概念背後其實預設的是一種單一、全面而普遍的公共領域,一個體制內的公共領域,而國家、議會及規劃師是定義公共利益範疇的行動者。當「社會動員規劃」被提出時,體制內公共領域的正當性受到挑戰,規劃師試圖藉由社會動員在國家體制之外建構多元的公共領域,因而單一公共利益也分化為多元公共利益,特別是先前被漠視忽略的公共利益(例如族裔的公共利益、性別的公共利益、勞工的公共利益等)。但是提出多元公共利益的理論架構並不是要分割社會,而是在權力不對等的社會中,讓底層民眾重新定位自己在公共領域中的身份,找到與主流社會溝通的管道。正因如此,公共利益並非理所當然地、不證自明地存在著,而是在政治過程中被建構的。另一方面,既然都市的公共利益是多元的,那這些不同的公共利益的建構可能在彼此之間會產生重疊、平行、或衝突等現象。在這個狀況下,都市規劃者可以在動態的都市政治過程中重新審視與分析各種局部性的公共利益,找出它們之間共同或是衝突之所在。或許用這樣的方式,可以使得社會公共資源的分配結果更民主、更公平。
以下,本文將以上述都市多元公共利益的分析架構,嘗試探討樂生院爭議過程所浮現出來的公共利益議題。


[1]例如在正式的會議上打斷別人發言的通常是男性,話說得比較多、發言次數較多或較長的也男性;而女性的發言通常都被忽略或者不被回應。因此,從屬社會團體仍然難以在公共領域中用自己的語言發聲,而支配團體仍將持續主導公共領域中的意見。
[2] 20世紀晚期美國女性主義所形成的對立公眾是一個好例子:透過由期刊、書店、出版社、電影或影片的網絡、演講系列、研究中心、學術方案、研討會、聚會、節慶與地方性集會場所形成的對立公共領域,女性主義者創造了許多描述社會現實的用語,包括了「性別歧視」、「性騷擾」、「約會強暴」或「婚姻強暴」等。有了這些語言作武器,女性得以重新鑄造自己的需求與身份認同,從而減少在正式公共領域中不利的程度(Fraser, 1993: 14-5)

第七章、歷史保存與社會正義 (之三)

和本文特別相關是「社會動員規劃」論述對歷史保存領域產生的影響。1970年代某些學者開始試圖將社會動員與都市保存結合,並提出社區保存的理念。1970年代的社區保存倡議者主張歷史保存運動應該著重於一般人所輕忽的歷史性地景,並重新發現其社會意義。這種保存的實踐方式,可以作為受壓迫者與弱勢團體藉以重建身份認同的重要工具(Appleyard, 1979; Samuel, 1994; Hayden, 1995; Dubrow, 1998)。而海頓(Dolores Hayden)更進一步將都市地景公共化:「要串連歷史保存與被遺忘了的弱勢團體歷史,我們就必須將整個都市文化地景視為都市公共史(public history)的一個重要部件,同時以創新的方式來詮釋它,使日常地景成為城市生活史的一部份」(1995:11)。這也就是說,歷史地景保存除了被用來呈現官方歷史中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之外,也可以用來呈現經常被視而不見的弱勢族群在城市中的生活史,伸張她/他們在整體公共領域中的地位。
回到台灣都市規劃專業形成的問題。台灣現今都市與區域計劃的框架乃是在1960年代後半葉由聯合國的專家協助建立,其背後的理論基礎正是強調整體性、合理性與系統化的「理性全盤規劃」模型。由於這種規劃模型支持的是由上而下中央控制的計畫,正符合當時強勢國家體制之需求,因此長期以來一直是台灣都市及區域計劃在方法上的理論基礎(張景森,198814-15)。然而,正因為「理性全盤規劃」理論假設國家是中立的,規劃師只對其提出建言,而不介入政治過程,因此規劃專業界並沒有實際對空間與社會的干預能力。它所提出的福利目標像是區域均衡、生活圈建設、都市環境品質改善、生態保護、文化發展等,無一得以達成。更嚴重的是,由於規劃者自外於土地資源分配的政治過程,結果都市計劃往往淪為替地方勢力參與地方政府分配土地利益時背書的工具(曾旭正,1990191)。
另一方面,在戒嚴年代,由於國家機器的嚴厲控制,「社會動員規劃」論述在台灣規劃界幾乎沒有存在的空間。解嚴之後,這個情況開始有些改變。「社會動員規劃」論述在1990年代初期被引進台灣,而規劃實踐的場域也出現了像是「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這樣體制外的規劃團隊。然而大體而言,「社會動員規劃論述」在台灣都市規劃界仍就處於相當邊緣的位置。主流都市規劃專業的思考模式仍籠罩在「程序性理論」之下。這個專業仍未對普遍性公共利益的預設認真地反省,以致於沒有察覺到所謂公共利益會因不同的時空或不同的社會立場而改變,而一個放諸四海皆準、以專業者判斷為依歸的公共利益並不存在。正因如此,當信奉絕對理性的主流都市規劃師(交通規劃專業是其中之一)面對邊緣文化保存與弱勢族群的都市議題時,不是完全視而不見,就是以專業傲慢來界定其利益,再不就是宣稱為了實現整體公共利益,部份民眾的犠牲是必要的。呂副總統所說的「你們賠得起嗎?」正是終極典範。
如果主流的「全盤理性規劃」論述(不管是西方版或台灣版)無法關照社會中弱勢社群的利益,那「社會動員規劃」論述是否能提出更佳方案呢?依照早期「辯護式規劃」的理想,規劃專業者應該站在社區的立場,在規劃過程中為弱勢社區發言,將社區利益帶進公共政策的辯論,重新界定公共利益。然而美國的規劃經驗顯示了「社會動員規劃」論述有其限制:首先,如果社會並沒有所謂整體的公共利益,只有個別族群「小眾的」、「局部的」公共利益,那是否這些不同公共利益的衝突注定是一種零和遊戲,造就的是「各團體之間永恆衝突的巴爾幹化社會呢」 (Cenzatti, 1987: 440)?其次,在資本主義都市的結構性不平等中,如果不是改變社會結構本身、讓社會產生根本的變革,那麼以「小眾的」、「局部的」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社區動員,如何能對抗「大眾的」、「全面的」公共利益,重構公共利益,而不是被排除在外呢?本文接下來將站在「社會動員規劃」論述的立場,進一步分析公共利益、公共領域與社會正義的關係,盼望能在理論上突破這些限制。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第七章、歷史保存與社會正義 (之二)

二、烏托邦、都市規劃與公共利益
要討論台灣的都市規劃專業,還得從西方現代都市規劃的知識論根源談起,畢竟戰後台灣的學院論述大半來自西方世界。知識論在此意指探討知識的理論,它關切以下諸問題:誰能理解知識?什麼是知識得以建立的正當性基礎?哪些事物可視為可靠的知識來源(Harding, 1987: 3)?而就都市規劃這個特定領域而言,其核心的知識論問題乃是:我們如何獲得知識?我們如何達致真理、確定性或可靠的行動基礎(Sandercock, 1998: 58)?簡而言之,規劃知識(與實踐)是仰賴何種對知識的看法而被認可為一種科學知識?藉由這樣的反思,或許我們可以在現今的脈絡下重新界定問題、提出理論,走出都市規劃理論作為一種科學知識所面臨的正當性危機。
西方現代主義規劃理論受到烏托邦主義(utopianism)深刻的影響,而烏托邦主義依其形態又可分為「空間的烏托邦主義」與「時間的烏托邦主義」兩種,前者重視烏托邦最終的空間型式,後者則強調建立烏托邦的社會過程(Harvey, 2000)。空間的烏托邦主義可以聖西蒙(Comte de Saint-Simon)、傅利葉(Charles Fourier)、歐文(Robert Owen 等人的思想作為代表。面對十九世紀初期都市工業化所造成的種種空間與社會惡果,他們試圖以科學的方法打造理想的城市,從而建立理想的社會。這種規劃的知識論主導了二十世紀主流的實質空間規劃論述,而由法國建築師柯比意(Le Corbusier)以及其他建築現代主義運動大將所提出的 CIAM Congrès Internationalux d’Architecture Moderne)宣言則可說是這種思想的終極體現。例如柯比意就曾提出用推土機把整個巴黎鏟平的建議,因為唯有如此才能建立他心目中充滿空氣、陽光與綠地的烏托邦。
而時間的烏托邦主義則由「理性全盤規劃」(rational comprehensive planning)理論所承繼。理性全盤規劃論者相信藉由科學方法的調查,再依據調查結果進行社會改造工程,將可形成理想社會。這個論述在戰後的歐美福利國家取得了支配性的地位,在這樣的知識論基礎上,以費路第(Andreas Faludi, 1973)為主的學者借用了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語言例如系統分析(system analysis)等,發展出規劃的程序性理論(procedure theory)。程序性理論顧名思義就是不問目的,只要求確保操作程序合理與手段完整的一種規劃方法。換句話說,它的烏托邦是建立在以理性科學導引的社會過程中。
然而,無論是空間烏托邦主義或者時間烏托邦主義的規劃方法,都建立在幾個知識論基礎,亦即:理性、全盤性、科學方法、國家主導以及規劃者有能力知道什麼才算是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Sandercock, 1998: 62)。事實上,公共利益乃是近代規劃理論與實務上一個極重要,卻又模糊曖昧、難以界定的概念。許多公共政策的決策者及都市規劃者都深信公共利益是維持社會正義與社會正常運作的基礎,但對於公共利益的定義在不同規劃理論中又多有不同:公共利益指涉的或是生活的基本權利(如空間的烏托邦主義者)、或是都市實質環境的建立(如城市美化運動)、或是有效率的都市管理及合理的資源分配(如好政府運動)、又或是由上而下界定出的社會整體利益(如全盤理性規劃) (吳綱立,1998);其定義雖隨著時代演進而有不同,但是它們都預設一種「普遍性公共利益」的存在。規劃師先構想了一個建立在公共利益原則之上的烏托邦,然後再藉由將其在空間中物質化或在時間中建立社會機制來改造現有的城市、完成其構想的烏托邦。都市規劃是將城市打造成烏托邦的工具,而國家機器則被假設為中立、無偏頗立場的施行者,來執行這個工具(Sandercock, 1998: 87-88)。然而公共利益這個概念本身卻引發了一些更根本的問題,包括:普遍性公共利益在社會中是否存在?規劃者真的是公共利益的知識權威嗎?規劃者界定的公共利益一定是客觀而中立的嗎?這些對公共利益概念的質疑不是在學院中被提出的,而是在都市社會運動中所浮現的。
19501960年代,正是「理性全盤規劃」論述主導了美國規劃學院內外的時期。然而這個制度性的霸權到了1970年代同時遭到了來自都市學者與規劃專業界的挑戰。左翼的都市學者像是柯斯特(Manuel Castells, 1977)和哈維(David Harvey, 1978)直斥主流規劃往往以公共利益為名,實則常淪為土地炒作的幫凶。而在規劃領域內部,大衛朵夫(Paul Davidoff) 主張的「辯護式規劃」(Advocacy Planning)則提出社區動員、由下而上的規劃實踐方式。他認為所謂公共利益常常只是反映了白人中產階級的利益,而其他的社會團體例如黑人或窮人的利益則不被主流的都市規劃者所考慮。因此,他主張規劃師應該代表這些弱勢團體在國家決策機構內進行折衝,爭取他們被主流規劃所漠視的利益。辯護式規劃的主要目的是要讓所有社會族群都能在規劃過中爭取其族群利益,它試圖重新建構公共利益的概念,強調追求公共利益也就是要喚起各社會族群的自我意識、讓各族群之間有公平競爭的機會,從而建立社會共同利益(吳綱立,1998: 79)
事隔近四十年,這些另類的觀點在今天雖未成為美國規劃學界的主流,但它們至少建立了一個論述的戰場,挑戰了主流「理性全盤規劃」的實踐。「辯護式規劃」的論述在後繼者的發展下,產生了諸如「平權式規劃」(equity planning)、「社會學習與溝通行動」(social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以及「基進式規劃」(radical planning)等理論模型。在這個發展過程中,規劃強調的主體逐漸由國家移向草根社區,同時也擴大了規劃專業的視野(Sandercock, 1998)。其中對規劃最寬廣的視野莫過於傅利曼(John Friedmann, 1987)所主張的:「公共領域中的規劃乃是一種將知識轉化為行動的過程。」在這樣的定義下,所有的社會動員,包括勞工、女性、原住民、同志、社區以及其他弱勢團體等,只要其動員議題與都市空間或都市結構相關,都可以稱為某種形式的都市規劃,因為它們都將空間社會分析所生產的知識轉化為具體的行動。一百多年前,馬克思(Karl Marx)曾經說過:「哲學家只不過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解釋這個世界而已,然而更重要的是,改變這個世界!」(Marx, [1845], 1978),社會動員作為規劃行動(planning as social mobilization)正呼應並體現了他的主張。[1]

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第七章、歷史保存與社會正義 (之一)

一、前言
本章思考與分析的起點乃是樂生療養院(以下簡稱樂生院)的保存運動。樂生院是日本殖民政府於1930年在今日新莊地區建立的病院,用來收容與隔離癩病患者。由於該院區被規劃為台北捷運新莊線的機廠用地,並於2002年開始動工,遂引發一系列的保存行動。20024月,也就是捷運機廠動工前的兩個月,新莊社區大學、新莊文史工作會、樂生院民等團體共同形成立了「保護新莊老樹樂生聯盟」。他們成功地搶救了院內珍貴的老樹,也喚起了新莊居民、媒體、以及其他市民團體對於樂生院文化價值的重視。之後,以陽明大學、長庚大學與高雄醫學大學為主的一些學生更在 2004 年成立了「青年樂生聯盟」,試圖以更積極的行動來促成樂生院全區建築物與戶外空間的保存。然而相關公部門,不管是主導工程的台北市捷運局或是主管台北縣文化事業的文化局,都以保存樂生院將會延宕國家重大建設為由,漠視保存團體的訴求。
同年10月,保存團體認為與政府單位的協商沒有具體成效,而樂生院的主體建築群落又預定於12月份拆除,於是便與樂生院民於1015日共同至立法院與行政院陳情。在陳情當天,保存團體提出了四大訴求:(1)確保院民人權,反對強迫搬遷; (2)尊重專業審查,完成古蹟指定;(3)院區原地保存,捷運古蹟共構; (4)成立專案小組,捷運暫緩施工。為了回應這四項訴求,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決議給予樂生院民拆遷兩個月緩衝期,並委託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劉可強研擬樂生院全區原地保留之替選方案。替選方案於兩個月後提出,而捷運局也針對「專家版方案」提出「捷運局版評估報告」。然而這兩個版本對於工期延長時間與經費增加多寡的認定有相當大的出入,是故保存團體和政府仍未達成共識。就在這個意見衝突的當口,副總統呂秀蓮於2005126日至樂生院了解保存議題。在聽完衛生署長、行政院代表、文建會代表與樂生院院方的說明後,她的回應是:「古蹟很重要,但國家要花很多錢,你們願意嗎?你們賠得起嗎?」[1]
呂副總統的這段話,正反映了台灣當今歷史保存事業所遭遇的最大困局:一個城市的發展、擴張與建設勢必和歷史環境與社區文化的保存相衝突嗎?如果從近年來有關土地使用變更與都市更新的計劃案在全台各縣市造成的結果來看,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從1980年代末期開始,台北迪化街、三峽民權街、台南第一街等老街,以至於後來的萬華剝皮寮以及台北1415號公園,莫不是因為都市計劃用地的開發而遭受從地景上消失的威脅。樂生院因為捷運機廠的興建而將被拆除也是都市開發所造成的結果。這些案例的發生不禁讓人懷疑是否都市計劃正是歷史古蹟、社區民眾與弱勢族群的掘墓人。如果由國家所主導的都市計劃真是文化、社區或弱勢者的敵人,那這種專業體制及專業知識存在的目的及正當性就值得深究。
然而,在經驗層次的衝突背後,其實暗藏了一個更根本的課題,那就都市規劃理論中對「公共利益」的界定。呂副總統在樂生院的談話,轉譯成理論的語言就是:「捷運建設乃是全體市民的公共利益,樂生院或許代表了某些團體的局部公共利益,但是為了整體公共利益的大局著想,將之拆除是比較合理的。」事實上,維護公共利益乃是現代都市計劃體制與知識存在的正當性根源之一,正如美國規劃思想先驅塔格爾(Rexford Tugwell)所言:「規劃是追求公共利益的終身志業」(吳綱立,1998: 84)。因此,本研究認為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切入此事件,或許有助於進一步釐清都市建設發展與文化歷史保存之間的關係。在上述理論層次關切下,本文提出以下問題:公共利益在不同的都市規劃理論中如何被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如何在多元文化的社會中實踐?都市規劃專業者能/應扮演什麼角色?
以下本文將先簡要回顧現代都市規劃的知識論(epistemology)根源,探討都市規劃與社區之間的張力。接著,藉由當今思想界對於公共領域的反思,提出多元公共利益(multiple public interests)的分析架構。第三,以上述分析架構來審視樂生院保存運動中所浮現的各種都市論述,並分析不同論述所反映的利益。最後,本文主張以社會正義作為判準檢視這些不同的論述,並探討發展另類都市論述與另類規劃實踐的可能性。


[1] 樂生院保存運動過程的紀錄,可參考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2009327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第二章、記憶之異托邦 (完結篇)

文化遺產的政治
在將歷史保存視為一種社群身份認同建構的前提之下,本章回顧並重組了城市全球化、歷史保存與現代性、歷史保存與空間正義、異托邦論述等相關文獻,並建議以「記憶之異托邦」作為一個觀察與分析歷史保存文化政治的理論架構。首先,本章指出全球化對於城市的影響並不只是文化同質化這種表面的現象,而是不同的社會群體如何在地方既有的社會結構與社會價值被「流動空間」撼動時,重構一個具意義的、相對於其他地點或其他社群之社會空間與社會生活。我認為以這種角度來看城市的全球化,歷史保存也有可能被視為一種支持人們重新建構其身份的文化策略。
其次,本章回顧了過去一個多世紀歷史保存的概念與實踐,指出我們歷史保存運動是結構性地和國族主義、在地主義、以及旅遊業等現代性的三個重要面向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歷史保存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分別支持了各民國族家建立想像社群之大計,也支持了反對現代主義霸權的在地文化運動,同時更支持了滿足人們消費鄉愁的文化旅遊業。而國族主義、在地主義以及旅遊業三者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對現今歷史保存的論述與實踐有一定的影響。
第三,本章以空間正義為判準,檢驗了反保存與傾保存兩個對立的觀點。前者批評商品化與擬像化的歷史意象,因為歷史保存成了遮掩社會控制與社會隔離的面具。後者試圖從性別、階級與族裔的觀點,在商品化的社會中找尋被壓抑的局部化在地歷史;前者試圖揭露真實而危險的城市史,後者試圖重構被壓迫社會群體的歷史。然而,僅管兩個取向都以批判的方式來理解歷史保存與空間正義間的關係,但是它們卻忽略了保存方案潛在的多重意義,這些意義決定於保存方案所座落場所之全球位置,也決定於當代讀者的解讀方式。由於忽略了保存方案可能產生的意義,它們有可能導致關閉抵抗與改造等潛在機會的危險。
第四,本章挪用了傅柯的異托邦概念,提出以記憶異托邦作為分析架構來理解全球化情境中的歷史保存政治。這個分析架構有三個重點:1. 作為異托邦的古蹟或其他記憶性場所可以說是一種儲存了各種失序、零散之集體記憶的場所。在這種場所之中,歷史性地景的社會意義仍然是未定的,有待當今不同社會團體的詮釋與再詮釋。2. 我們應把歷史保存視為在地社會對全球文化經濟流動的一種回應,並審慎地觀察它與國族主義、在地主義以及觀光產業的關係,以便檢查它對當前特定在地社會之生產與分配所造成的效果。3.全球化的過程中必然同時包含了「由上而下」的支配性權力,以及在地「由下而上」的反支配、轉化、挪用的力量。換句話說,在全球化的洪流中,在地的文化反而有機會借力使力,創造地方的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這個場域可以「在全球經濟穿透的壓力下順勢而為,取得地方發展的利基空間,掌握相互聯網/網際網路的力量,取得真實虛擬文化建構過程中的主導象徵操弄與空間再現的能力」(夏鑄九 2003)
最後,在結束本章之前,我願意指出:記憶異托邦的概代提醒我們不能把台灣的文化遺產保存或歷史保存這些概念給本質化或單一化,使之受限於當今所謂「本土化」或其他國族本位這類論述之中。反之,我們應該時時留心當下、在地的文化遺產與全球文化經濟的現實關係,永遠保持記憶異托邦的開放性,使其像是大海中的一艘船一般。因為,讓我借用傅柯(1986: 27)在《其他空間》中所下的結語
船是一個浮游的空間片斷,是一個沒有地點的地方,它的存在是自我封閉,同時又被賦予大海的無限性,從一個港口到另一個港口,從一個航向到另一個航向,從一個妓院到另一個妓院船隻是異托邦的終極典範。
從下一章出發,就讓我們造訪正在全球化狂潮中浮游著的各種記憶異托邦吧!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第二章、記憶之異托邦 (四)

異托邦、記憶與傳統
() 異托邦的時空想像
異托邦是法國的理論家傅柯在他早期的一篇論文《其他空間》(Of Other Spaces) 所打造的。根據索雅(Soja 1996a: 156)的詮釋,傅柯使用這概念的用意之一,是企圖相對於歷史的想像、打開一種空間的想像,這種空間想像不但認識到空間性 (spatiality) 在當下世界的重要性,而且「以各場地當下的空間性與不同場地 間的關係為中心。」換言之,異托邦這個突破性的概念,試圖闡明空間的配置與安排,和社會制度與意識形態的建立與反抗有著密切的關係。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第二章、記憶之異托邦 (三)

歷史保存與空間正義
近年來英語世界的批判學界對歷史保存的研究大體上圍繞著一個主題:處於今日的全球化情境中,將歷史意象引入都市發展的過程中到底是促進還是阻礙了以「空間正義」(spatial justice) 為目標的都市政治?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第二章、記憶之異托邦 (二)

歷史保存與現代性
歷史保存其實在某個程度上和現代性(modernity)的進程有非常緊密的關係。這裡所謂的現代性指的是根源於歐洲啟蒙運動的一種集體批判意識,現代性意識認為藉由知識的累積,可以改造世界。現代性意識問的是:「在此刻此地發生的事情,和昨天有何不同?我們該如何以對當前的了解,建構一個更好的未來?」這種現代性啟蒙意識在歷史上曾經替世界帶來了重大改變:第一次是在18世紀末的大革命年代,其重要產物是因資本主義而產生的民國族家;第二次面對的是19世紀末急劇都市化與工業化,其重要產物是工具性的科學主義及學術分工;第三次在二次大戰後,催生了凱恩斯福利國家和史達林國家社會主義的興起;第四次創造的則是在二十世紀末政治的多元文化主義、產業上後福特主、與經濟上新保守主義(Soja 1995)[1]

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第二章、記憶之異托邦 (一)





我打算提出一個基本架構來探討全球文化流動的五個面向之間的關係:一、族群景觀;二、媒體景觀;三、科技景觀;四、金融景觀;五、意識景觀。我用這些帶有景觀字尾的字眼…[是因為]它們並非固定及客觀的關係,從不同角度看會有不一樣的形狀,這些觀外貌正好是由不同視角深刻地構造出來,由不同行動者身處的歷史、語言、政治情景所塑造。(Appadurai 1996:93)

我們打開一張地圖並在上面塗色,以虛構想像重新為它拆界和定界。空間陰影幢幢,曖昧不定。我們倒轉亭台樓閣,而且在自己弄出來的迷宮中迷失了且讓我們坐下來想想,可否在這些不斷反覆折射的形像光影間,尋找到一個屬於我們的空間?(也斯 1993:257)

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第一章:全球地圖中的台北 (一)



在上世紀的最後二十年間,台北都市地景出現了一個奇特的變化,那就是城市公共空間出現了全球化(globalization)與在地化(localization)同時崛起的現象。
我所謂的全球化意指的是一個不斷將全世界不同地點的社區、城市、區域、與國家的政治、經濟、與文化關係結合在一起的過程。全球化並非一個嶄新的歷史與地理現象。事實上,隨著資本主義全球性的擴張,全球化現象已經存在了三個世紀。早在一百多年前,古典的資本主義理論家像是亞當.斯密或是卡爾.馬克斯就已經觀察到這個現象(Kellner 1998)。然而,二十世紀後半葉的全球化的確是有其新奇之處。由於通訊科技的進步 (電視與電影視像的大量生產、網際網路的快速蔓延),以及生產體制的轉變 (從福特主義到後福特主義的彈性生產系統、企業的自由流動),全球化的速度、規模與範疇都以前所未見的幅度增加,大幅拉近了地方與地方之間的距離,造成一種所謂時空間壓縮(time-space compression)的獨特現象,同時也促成世界城市(world city)的興起。

書名與目錄





台北的身世:全球化、記憶與城市



序:本書的身世

第一章、全球地圖中的台北
第二章、台北地圖中的全球
第三章、記憶之異托邦
第四章、台灣歷史保存論述的建構與重構
第五章、台北身世的空間再現與再現空間
第六章、迪化街的場景與願景
第七章、樂生院保存運動與社會正義
第八章、 後殖民城市的記憶:香港、上海與台北
第九章、開放的台北身世
參考文獻